【新冠肺炎】被質疑關酒吧令定義模糊 食環署:執法人員會按個別情況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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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0/04/02 21:30

最後更新: 2020/04/02 21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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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肇始見記者,解釋關閉酒吧等處所的決定。(陳靜儀攝)

疫情持續,政府今(2日)刊憲稱,明天(3日)傍晚6時起,酒吧及酒館等場所需關閉14天;如會所設施供應酒類予人就地享用,也要關閉。食衞局局長陳肇始強調,酒吧群組出現第二及第三代傳播,今日刊憲屬適時決定,又指會就規定陸續發放更多指引。

【新冠肺炎】酒吧明午6時需關14日 陳肇始:酒吧屬高風險地方

多間傳媒指酒吧群組早已出現,追問局方決定是否「慢半拍」,陳肇始回應指,早前已實施針對食肆的6項新規定,而是次關閉酒吧及酒館的決定是基於衞生署的評估及建議,主要是因應近日出現酒吧群組第二代及第三代傳播,尤其關注到前日(31日)確診的40日大嬰兒是受到曾到酒吧的人所傳染,「令到我們覺得情況更加嚴重,所以今日立刻採取措施」。

根據憲報內容,港府指「純粹(或主要)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,並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(即酒吧或酒館),該處所必須關閉14天。」有記者則質疑定義模糊,如日式居酒屋、售賣酒類的便利店、或酒吧改只外賣酒類飲品等是否均需關閉。

陳肇始回應指,酒牌上附有酒吧批註,故部門及業界均知道酒吧的定義,而若該店為酒吧便需關閉,故不存在改為提供外賣服務;陳又強調要視乎該場所是否「純粹或主要售賣酒類」及「供人就地享用」,澄請便利店及超級市場並不包括在內。

食環署副署長(環境衞生)黃淑嫻則指,「睇賣酒業務所佔的比例,如超過50%、60%,或90%賣酒,相信無咩人覺得唔係主要賣酒」,並指出:

唔可以一概而論,個別情況要由執法人員去睇。

而至於美容院何時需關閉,陳肇始僅指,衞生防護中心會一直關注情況,而早前兩名確診美容師懷疑是到過酒吧才感染,故認為關閉酒吧更迫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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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鄧凱文